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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职责刍议
引用本文:凌蔼民.主编职责刍议[J].广西地方志,1998(2).
作者姓名:凌蔼民
摘    要:主编,主持编纂者也。主编是对一部志书的设计、组织和成书的全过程负主要责任,一个较高水平和强有力的编纂者。一部志书的得失成败,主编应负全部责任,关系重大。当然,志书成功问世,荣誉应当归功于大家的;但书志出了问题,主编也必须承担责任。主编既然有如此重大的责任,那就必须有一定的权利,以保障全部工作的顺利实施。主编应该是这项工程建设的“承包者”,应具有“法人资格”,在整个工程过程中,都应体现出“长官意志”,没有这个“权”作保证,其责是无法承担的。下面分几个问题来论述。一、主编应具备哪些知识结构(一)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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