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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道尹李鸿谟
作者姓名:栾艳秋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文物管理站
摘    要:<正>滨江道尹公署于民国三年(1914年)五月设立,署址设于滨江县(今哈尔滨)。为中级地方政权机关,其行政首领为道尹,由省行政长官呈国务总理大总统简任,掌理该道政务,并可依法发布道的单行章程,受省行政长官的委任或命令,监督财政、司法以及铁路交涉,节制调谴驻道内的巡防、警备队等事宜。该道尹有委任本公署职员及对辖区内的县知事监督权。其内部组织机构有内务、外交、财政、实业四科,公署设有卫队。滨江道尹公署成立初期下辖十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二月东北政务委员会电令废除道制,滨江道尹公署至此撤销,成立滨江市政筹备处。该道道尹兼哈尔滨交涉员和吉林铁路交涉总局总办。历任道员有李家鏊、李鸿谟、王树翰、施绍常、付疆、董士恩、张寿增、蔡运升。

关 键 词:行政长官  内部组织机构  监督财政  政权机关  哈尔滨  监督权  县知事  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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