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滩之痛》一文补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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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菁珩.《金银滩之痛》一文补遗[J].炎黄春秋,2012(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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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菁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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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核工业部二二一厂;青海省人民政府矿区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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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炎黄春秋》2012年第3期,发表了尹曙生的《金银滩之痛》的文章,谈到二二一厂建厂时牧民搬迁的一些情况。据二二一厂厂史记载,1958年5月中央批准厂址后,第二机械工业部(即后来的核工业部)九局领导代表二二一厂,于同年8~9月间与青海省畜牧厅签订了《国营羊场迁移出协议书》(国营羊场职工1200人及所有牲畜)。同中共海北州委签订了工厂禁区范围内《拟建厂地居民迁出费用协议》(禁区范围内5所小学,841户居民及牛羊)。搬迁费共308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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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北州 青海省 金银 机械工业部 牧民 国营牧场 建厂 搬迁费 禁区 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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