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大事记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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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滨久.续志大事记的位置[J].广西地方志,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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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滨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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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首届编修的社会主义新方志几乎都设有大事记。其位置,一般在概述(总述)之后,各分志之前。为什么要将大事记置于各分志之前,这里面有继承旧志的因素。一些旧志就是仿正史本纪为纲之例,将其置前。如乾隆(徐州府志)和民国(首都志)将大事记置后的仅是特例。将大事记置前,主要是考虑要它发挥经线的作用。已故董一博同志说:“大事记放在志书的前面比较好,因为它是志书的编年记事之经,先有了经,然后才能编纬。”《董一博方志论文选)第368页)但是,也有一些志书,不在诸分志之前设大事记,而是在志后设大事记或大事年表。如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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