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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与探索:普法型公共选修课教学改革的思考——以《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改革为视角
引用本文:周德军,谢仁海.创新与探索:普法型公共选修课教学改革的思考——以《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改革为视角[J].沧桑,2010(6):229-230,232.
作者姓名:周德军  谢仁海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为2009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关于加强独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研究--以独立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改革为视角”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JJ08C008;2009年江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推进校公共选修课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YGYB2009020.
摘    要:普法型公共选修课程旨在通过较短时间内的课堂教学,特别是围绕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法律展开的经济法律常识普及式教学。公共选修课程《经济法概论》以针对高校大学生开展较高层次的普法教育宣传为目标,向学生们传授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主体、契约自由、市场运行、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加强普法力度,拓展综合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对培养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思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普法型公共选修课  合同法  公司法  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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