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盧法原傳》補遺訂誤(下) |
| |
摘 要: | <正>其二:視山川險阻分地置將:自洮、岷至階、成,關師古主之,屯通川;文、龍至威、茂,劉錡主之,屯巴西(頁11651)。這段文字敍述盧法原在川陜宣撫副使任内諸將的屯駐情況。考之《宋史·地理志五》,通川縣屬川東地區的達州,顯然不可能是負責守衛川陜西北地區"自洮、岷至階、成"(按即"關外"之地)的關師古屯兵之地,此處記載有誤。考《要録》卷七一紹興三年十二月條所載:時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同在閬中,乃分陜、蜀之地,責守於諸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