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包山简文中的“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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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莲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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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古籍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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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包山二号楚墓所出楚简中,有一组以“受期”为篇题而内容和司法有关的文书。在这组文书的每一条中,几乎都有“受期”一语,由于它处在比较关键的位置上,因此也就成了理解该条简文含义的关键。从这批竹简公布于世开始,先后不断有人研究过它。由于它不见存于传世的先秦典籍之中,大家确定它的含义时,都是根据上下文意推得的。由于大家对它所在的上下文意理解上存在差异,导致对它的含义的说法也有不同。从发表的成果来看,已有六说之多。一是彭浩先生说。他提出《受期》就是各地送报的告诉记录摘要。……简上的第一个日期是官吏接受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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