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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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通志·审判志》编辑室,广西高级人民法院!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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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西解放后,各级人民法院从初步创建到全面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一)初步创建阶段(1949年12月至1953年)。1949年12月11日,广西全境解放,各级人民政府相继着手接管国民党政府的司法机关,筹建人民法院(或司法科)。1950年11月15日,广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通令》,宣告在省会南宁设立广西省人民法院,在桂林、柳州、梧州、郁林等专区设立省人民法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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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人民法院 发展概述 审判职能 发展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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