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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标点商榷一则
作者姓名:吴业国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宋史》卷三七○《刘子羽传》(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载:“自金人入梁、洋,四蜀复大震。张浚欲移潼川,子羽遗浚书,言己在此,金人必不南,浚乃止。”在点校者看来,“蜀”如同梁、洋,俱为地理名词。实误!“四蜀”为南宋时的专有名词,有其特定的内涵,当连标专名线。南宋“四蜀”,首先继承了北宋以来“川峡四路”(简称“四川”),即《元丰九域志》卷七、八中成都府、梓州、利州、夔州等四路的地域。其范围如《宋史.地理五》所载:“盖《禹贡》梁、雍、荆三州之地,而梁州为多……南至荆、峡,北控剑栈,西南接蛮夷。”辖地相当于今川渝、贵州大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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