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地方志地方立法的意义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作者姓名:李茂盛
作者单位: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
摘    要: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2009年,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从根本上理顺了地方志工作体制,恢复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独立建制,并将《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立法计划,2010年正式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日程。

关 键 词:《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立法  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  《条例》  2009年  2010年  山西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