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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清水江林区林业租佃关系概述
引用本文:杨有赓.清代清水江林区林业租佃关系概述[J].贵州文史丛刊,1990(2).
作者姓名:杨有赓
摘    要:清水江流域是贵州的主要林区之一。在林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较早地建立了山林租佃关系。从已收集到的租佃契约中,最早的订立于清乾隆45年(1780年),至新中国成立废除封建地主私有制为止,至少延续了170多年。山林租佃关系,是从农业租佃关系派生的。但两者产生的基础,却有一定的差异。农业租佃关系,系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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