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
摘    要:第一条 为了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