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条文的几度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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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德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条文的几度变迁[J].炎黄春秋,2003(8):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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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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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党早就确认并加以坚持的一个重要法治原则,在民主革命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献中便有这样的规定。例如1934年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4条明确规定:“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农和广大劳苦大众不分男女、民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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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共产党 法治原则 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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