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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贵州民族关系的变化
引用本文:翁家烈.清代贵州民族关系的变化[J].贵州文史丛刊,1987(4).
作者姓名:翁家烈
摘    要:清代贵州社会在明代发生急剧变化之后,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民族关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无不出现广泛深刻的变化,对贵州社会历史发展有着巨大影响。一、封建王朝强化对贵州的政治统治贵州在清代初年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社会体制。一是流官制。清代为了划一政区,于康熙年间将各卫所改并为州县,在省以下设府州县各级行政机构,共有贵阳、安顺、平越、都匀、黎平、思州、思南、石阡、铜仁、镇远等十府,下辖九州十六县;二是土司制。有水西宣慰司,马乃、中曹等长官司七十四,康佐、石阡等副长官司二十五,独山土同知、镇远土通判、乌撒土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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