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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同安镇《辅弼乡约》
摘    要:正保甲乡约伏读圣祖仁皇帝上谕曰:"联保甲以弭盗贼。"世宗宪皇帝广训曰:"安民在于弭盗,摘发守御之法,必当先事而为之备,故缉捕有赏,疏纵有罚,讳盗有禁,违限有条。"而最善者,莫如保甲。十家为甲,十甲为保。甲有长,保有正,设立簿册,交察互警。此即井田守望之遗制,诚欲使四海九州,闾阎安堵,正本清源,实为周至矣。大哉圣训!昭如云汉,各郡邑乡族,俱宜恪遵,而谨守之者也。是以户籍门牌,随时查考,排邻编甲,互相防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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