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关于地情文献网站建设之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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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管士进.《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关于地情文献网站建设之解读[J].黑龙江史志,2006(2):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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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士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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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山东,济南,25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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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9月29日,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山东省史志系统一件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大事,是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史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史志工作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为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依法修志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探索出一条可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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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站建设 地情文献 人大常委会 颁布实施 稳定发展 《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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