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中美商约》:战后美国对华政策中经济因素个案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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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文钊.1946年《中美商约》:战后美国对华政策中经济因素个案研究[J].近代史研究,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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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文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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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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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6年11月国民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是战后中美关系中的大事。条约内容广泛,远远超出通商航海的范围。在1943年取消美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及其他旧有特权之后,正是这个条约,为中美关系提供了新的法律基础。关于条约在1946年的谈判过程,近年一些专著和论文已作了较系统的阐述。但实际上,从1943年1月中美新约签订之后,中美双方就都立即开始为战后签订商约进行准备。美国实业界和国务院密切配合,力图为战后美国在华的经济扩张创造尽可能优惠的条件。揭示这个过程,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美国战后对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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