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管理名勝古蹟職權分工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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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謝覺哉 沈雁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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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務部 部長(謝覺哉),文化部 部长(沈雁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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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保護國內所有名勝古蹟及流散各處的有關革命、歷史、藝術的一切文物圖書,並使各地方管理機構職權明確起見,特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颁佈之‘規定古蹟珍貴文物圖書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及‘保護古文物建築指示’,共同制定:‘中央人民政府内務部、文化部关於管理名勝古蹟職權分工的规定’及‘中央人民政府内務部、文化部关於地方文物名勝古蹟的保護管理辦法’(附:地方文物管理委員會暫行組織通則)。上述規定及辦法,業經政務院一九五一年二月五日政文齊字第十三號批覆同意,茲特公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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