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艺文志》“史部·故事类”勘误一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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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林.《明史·艺文志》“史部·故事类”勘误一则[J].中国史研究,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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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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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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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史艺文志》“史部故事类”①著录:“叶来敬《皇明谥考》三十八卷。”叶来敬何许人也?在同书“子部儒家类”著录有:“叶秉敬《读书录钞》八卷。”那么,这里的叶来敬和叶秉敬是什么关系,是否为同一人?笔者首先查阅黄虞稷《千倾堂书目》②,发现在该书卷九“典故类”是这样著录的:“叶秉一]敬二]《皇明谥考》三十八三],西安人。一]卢校云:志,秉作来,明志同。二]吴校云:按叶秉敬西安人。疑来字有误。三]别本无八字。”从上述引文中可以得知,已有人疑“来”字为“秉”字之误,且知其为西安人。于是,笔者随即查阅多种相关的地方志,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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