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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亳与西亳》一文中的材料解释问题
作者姓名:邹衡
摘    要:《文物》1980年第8期刊登了《论南亳与西毫》一文(以下简称《毫文》),现就其所涉及的有关材料的解释问题谈点不成熟的意见。一古代文献材料我在北京大学1978年“五四”科学讨论会上宣读的《郑州商城即汤毫说》(打印稿)一文中,曾引用了一些古代文献材料,试图证明“郑毫说”。《毫文》几乎借用了同样材料。想来证明“先南毫而后西亳说”。现仅举二例讨论如下:①为了证明商汤并未在桀都的所在地建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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