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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主权问题始末
引用本文:黄启臣.澳门主权问题始末[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9(2).
作者姓名:黄启臣
作者单位:广州市中山大学历史系
摘    要:澳门从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自从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进入、租居和逐步占领至今,长达446年了。其中,由嘉靖三十二年至道光二十二年(1553年~1842年)的289年期间,明清中国政府是对澳门行使主权的,在澳门设置行政的、军事的、司法的、海关的组织机构和派遣相应的官员管理澳门。鸦片战争之后,自道光二十三年至光绪十四年(1842年~1888年)46年期间,葡萄牙逐步占领澳门和破坏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并骗取了“永驻管理澳门”的管理权。自光绪十五年(1889年)至今的110年期间,中国领土澳门成为葡国管理的特殊地区。但葡萄牙对澳门的管理权,只是一种事实,并非是主权本身,是低于主权的。因此,葡萄牙并不拥有澳门主权。澳门主权仍然掌握在中国手中。所以,自光绪十五年(1889年)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国历届政府从未在澳门主权问题上作过让步,也从未在法律上将澳门主权让于葡萄牙。以“澳门及澳属之地”的划界为契机,中国政府开展了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长期斗争。最终将于1999年12月2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关 键 词:葡萄牙  明清政府  澳门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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