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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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钦州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J].广西地方志,2008(3):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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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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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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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推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学习,积极贯彻实施《条例》,有效促进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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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条例》 钦州市 学习 地方志事业 修志工作 《条例》 国务院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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