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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浙江杂办银收支结构与“均平法”改革
摘    要:杂办银是浙江地方政府行政办公所需开支,由现役里甲丁田银买办。杂办银有两种收支方式,其中祭祀、科举、抚恤等项目为定额支出,由里甲人户直接交纳银,地方政府买办完成;支应银项目只有总额控制,没有细目规定,由应役人户买办供送。地方政府屡有支应项目银纳化的改革措施和建议,都因为预算额度过低而不能彻底施行。庞尚鹏的"均平法"改革并非是简单汇总地方先行经验,而是大幅度提高预算额度,突破支应项目银纳化改革的制度性障碍,最终完成了公费银收支的货币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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