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刑役减免探析 |
| |
引用本文: | 孙志敏.秦汉刑役减免探析[J].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8(4). |
| |
作者姓名: | 孙志敏 |
| |
作者单位: |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 |
摘 要: | 秦汉刑役的减免方式有两种:其一为皇帝不定期颁发的赦令,其二为刑法典中减免刑罚的律文。赦令中的"赦免"只能使少部分罪犯免于服役;"赦降"使一部分罪犯改变了服刑方式或缩短了服役期,并且改变了罪犯的服役身份,扩大了刑役范围;"赦赎"可以让罪犯赎免为自由人而免于服刑。赦令免除部分罪犯的服役并不会影响国家整体的刑役状况,相反还会不断扩大刑役的规模。罪犯可以依据固定的法律律文以人、爵、冗边、巧及劳赎替为庶民,也可按律减罪和免罪,从而减免刑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