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出台“乡村创业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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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大午.建议出台“乡村创业促进法”[J].炎黄春秋,2006(6):3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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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大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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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我曾呼吁中央出台“临时乡村法”,主张撤并机构,“拆庙养和尚”,现在我建议国家尽快制订一部“临时乡村法”或“乡村创业促进法”(暂名),不动现行体制,“养庙养和尚”。这样既不伤害任何人的利益,又给农民以自由和实惠。我相信,一旦出台这部法律,让农民就地自主择业,互为劳动,创业的热潮会在农村掀起,农民的身份会自然、自主、自愿地改变,农村会活起来,农民会富起来,从而有力地推动我们整个国家顺利转型,理性、科学、健康地向着和谐社会发展。我以为,这将是一条在改革的十字路口规避了分裂和过多的难关,走向共同富裕的光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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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台 自主择业 撤并机构 社会发展 十字路口 共同富裕 “乡村创业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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