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烟瘴缺是清廷于烟瘴地区设立的特殊官缺。在烟瘴缺选人条件方面,经历了从严格限定到逐渐宽泛的过程。选人方式方面,康熙时地方督抚题补阶段为掣签,雍正以降,改为督抚、两司"会商",其实质为地方督抚对题补缺人事权形成垄断。再者,乾隆初年确立了以保障烟瘴缺官员生命健康为核心的五省籍贯制度,该制为两广部分烟瘴缺所特有,他省未见此制。烟瘴缺俸满升迁方面,由起初列于即升班内,转为部分留于本省升用,说明督抚在烟瘴缺题补中分割吏部对官员任命权的同时,也被迫承担了原本由吏部承担的责任,呈现出权力与责任趋向成正比的态势。乾隆中期以降,烟瘴缺制度未有大的变动,说明其时清廷边疆治理体系已相对成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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