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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的“工业遗产”概念内涵刍议——兼议中日对Industrial Heritage的不同译介
作者姓名:白松强  陈艳
作者单位:1. 湖北民族大学鄂西生态文化旅游研究中心、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2. 宁波财经学院人文学院
摘    要:工业遗产作为近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和日本同为亚洲的工业遗产大国,却分别将西方的学术概念Industrial Heritage对译为“工业遗产”和“产业遗产”,但“工业”和“产业”两词的内涵和外延其实是有所不同的。针对这一问题,以中日两国对Industrial Heritage的不同对译来透视两国的工业遗产保护实践,在理论上辨析“工业遗产”与“产业遗产”的实质性差异,相比之下“,产业遗产”的概念更符合国际对Industrial Heritage的理性认知和保护实践,也有助于我们拓展工业遗产保护和发展的新空间,进而深化国内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展示中华文明,增强文化自信。

关 键 词:Industrial Heritage  工业遗产  产业遗产  《下塔吉尔宪章》  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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