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慰人心与政治运作:1938年长沙大火的罪责定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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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辉.抚慰人心与政治运作:1938年长沙大火的罪责定调[J].抗日战争研究,2022(4):6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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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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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南抗战重大战役记忆史研究”(21ZDAJ005)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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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38年11月12日,张治中收到蒋介石“于长沙如失陷时,务将全市焚毁”的“文侍参电”,随即令酆悌进行焚城准备。11月13日凌晨,长沙城内突发大火并延烧数日之久。大火发生后,蒋介石为平息社会愤慨、抚慰人心,与俞飞鹏、陈诚、张治中等会商善后办法,进行罪责定调而非真相调查,迅即组织军事委员会高等军法会审,判处酆悌、徐昆、文重孚三人死刑并立即执行,张治中革职留任善后。虽有公开审判,但蒋介石、陈诚、张治中等内心关于大火罪责另有认定。国民党官方统一定调长沙大火罪责,后虽经高一涵专门调查,但仅为此前定调的注脚,且均未言及蒋介石的“文侍参电”。国民党内各方势力关于大火罪责的博弈与合力,被情感因素主导无法真正底定人心,真相竟成疑案。国民党当局定调大火罪责,于此能观其政治运行逻辑及其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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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抗日战争 焦土抗战 长沙大火 张治中 陈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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