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制下的皇室机关——民国时期清室盛京内务府存续考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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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灿.共和制下的皇室机关——民国时期清室盛京内务府存续考论[J].清史研究,2022(6):123-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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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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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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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07年东北改行省制,彰显陪都体制尊崇地位的盛京内务府被纳入行省公署体系,受旗务司辖制。民国成立后,盛京内务府作为专办清室事务的“皇室机关”留存,却不断被中央政府和奉天当局限制事权,迭经改组仅余办事处建置。为扭转遥控不力的局面,清室于1915年派人赴奉整顿官员贪渎、旗兵困顿等积弊;至1924年更重设内务府大臣,以便提拨奉天皇产经费供“小朝廷”使用,这是清王朝吏治乱象的延续。在民国政府于经济层面严格管控、人事层面让渡微小权力的优待限度下,清室对东北社会的影响被削弱,国家主权得到维护,但同时也折射出民初的政局动荡与国力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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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盛京内务府 内务府办事处 逊清皇室 民国政府 奉天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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