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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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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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继续组织实施《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功能,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2月26日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14号)(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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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条例》 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 印发 社会发展服务 志书编纂 教化功能 经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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