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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晚清对欧美小国的外交(二)——论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甲午战争前对欧美小国的外交
引用本文:刘昊.论晚清对欧美小国的外交(二)——论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甲午战争前对欧美小国的外交[J].贵州文史丛刊,2007,2(2):31-37.
作者姓名:刘昊
作者单位:贺州学院人文与管理系,广西,贺州,542800
摘    要: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到甲午战争前这段历史时期,以1861年1月设立总理衙门为契机,清朝对欧美小国外交的近代化终于也艰难地起步。清朝政府在中秘、中巴签约谈判中,较好地捍卫了中国的权益,较好地保护了在欧美小国的华侨的正当权益。开始走上世界以适应世界潮流,学习按照近代外交惯例办理外交。“天朝上国”的观念尽管受到很大冲击,但影响仍然巨大而深远。

关 键 词:清朝  欧美小国  外交  "天朝上国"
文章编号:1000-8750(2007)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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