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晚清对欧美小国的外交(二)——论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甲午战争前对欧美小国的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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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昊.论晚清对欧美小国的外交(二)——论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甲午战争前对欧美小国的外交[J].贵州文史丛刊,2007,2(2):3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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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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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贺州学院人文与管理系,广西,贺州,54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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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到甲午战争前这段历史时期,以1861年1月设立总理衙门为契机,清朝对欧美小国外交的近代化终于也艰难地起步。清朝政府在中秘、中巴签约谈判中,较好地捍卫了中国的权益,较好地保护了在欧美小国的华侨的正当权益。开始走上世界以适应世界潮流,学习按照近代外交惯例办理外交。“天朝上国”的观念尽管受到很大冲击,但影响仍然巨大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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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朝 欧美小国 外交 "天朝上国" |
文章编号: | 1000-8750(2007)0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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