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存真求实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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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伯祥,何传俊.地方志存真求实刍议[J].巴蜀史志,2006(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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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伯祥 何传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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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如欧阳发等学所说,地方志“虽可以反映经验,体现规律,而本身却难以担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的功能”,它特有的功能就是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等科学研究提供可征可稽的资料。关于衡量地方志质量和标准问题,中指组第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强调:“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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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 求实 总结经验 编纂工作 科学研究 标准问题 方志质量 会议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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