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修纂方志是地方官宦的要务之一,地方文士亦乐行其事。康熙十一年(1672年),诏各郡县分辑志书,以备将来修纂一统志之需。雍正七年(1729年),因修纂大清一统志需要省志作资料,故严谕促修,限期蒇事。省志修纂的资料来源于府志,而府志修纂依赖于州县志提供资料,于是形成逐级地方官主修一域方志的文化现象和文化传统。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称:"文化稍高之区,或长吏士绅有贤而好事者,未尝不以修志为务,旧志未湮,新志踵起。"清代是中国方志修纂数量最多的时期,而江苏籍官宦学者修纂外省方志的成绩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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