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的“行宪国大”与总统副总统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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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宪国大”的纷争与召开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蒋介石为了欺骗人民,镇压革命,在南京召开了“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即所谓“制宪国大”。随后于1947年4月18日,又上演了“改组政府”的丑剧。接着,于1948年春,又召开了所谓“行宪国大”。蒋介石之所以要匆忙召开“国大”, 实施宪政”,国民政府内政部长张厉生在选举前曾说得很清楚:“本党在此次选举中,必须争取选举之胜利,俾以民主方式,取得民主之信托,掌握政权,实行本党主义,贯彻本党之政纲政策。”1947年6月13日,成立了以张厉生为主席的“选举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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