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作为地方志系统的头等任务——朱佳木到广东省佛山市视察地方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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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方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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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6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在随中央党校进修班学员一起到佛山调研期间,抽时间专程走访了佛山市地方志办公室,看望了方志办的在职人员和返聘干部,听取了方志办主任麦炎祥对佛山市第二轮修志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座谈了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体会。朱佳木同志说,地方志系统的同志盼望已久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虽然是5月18日作为国务院令公布的,但是在5月30日他到达佛山的当天才由新华社播发并于次日见报的。因此,能首先和佛山的同志一起学习《条例》,共享《条例》颁布带来的喜悦,他感到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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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 佛山市 朱佳木 学习 系统 广东省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中国社会科学院 视察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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