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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修志“精神文明建设”篇目安排之我见
引用本文:韩真.二轮修志“精神文明建设”篇目安排之我见[J].福建史志,2006(4):21-22.
作者姓名:韩真
作者单位:厦门市地方志办公室,361003
摘    要:精神文明建设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向全党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与物质文明并列的“两个文明”建设是近二十多年来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贯奋斗目标,二轮修志.精神文明建设无疑是重要内容之一。精神文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地方志中所反映的精神文明是狭义的.指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在主观世界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主要表现在教育、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标题之下,经常性的章、节(或条目)是“思想道德建设”、“创文明新风”、“组织机构建设”、“文明单位选介”等等。显然.“精神文明建设”的牵扯面较广.有文化(文明与文化的内容最为近似,是文化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政治(思想建设属政治范畴)、社会(文明新风、移风易俗是社会和谐、进步的表现)等。正因为如此.从收入《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及志书篇目汇编》(方志出版社2004年10月出版)的《河南省志》和秦皇岛、芜湖、淄博、宜昌、潮州等五个设区市市志的篇目看.“精神文明建设”的框架结构竟有3种安排法:一是独立设篇,如《宜昌市志》和《潮州市志》,与“文化建设”比邻;二是置于“文化建设”卷下(《河南省志》),或“文化”之栏目下(《秦皇岛市志》);三是置于“社会生活”篇下(《淄博市志》),或“社会”篇下(《芜湖市志》)。

关 键 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篇目  修志  “两个文明”建设  《潮州市志》  文化知识  思想道德建设  组织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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