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审美观照发生条件的哲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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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海伦. 旅游审美观照发生条件的哲学分析[J]. 旅游科学, 2016, 0(6): 6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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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海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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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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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民族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研究”(15BMZ05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国传统审美观照的现代价值及其应用研究”(CSY1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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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旅游审美观照的发生有赖于旅游审美主客体自身所具有的条件,其一是旅游审美的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其二是旅游审美主体心理机制的建立,其三是作为旅游审美对象的客体具有感性形式并能够作为感性形象自由显现.也就是说,旅游审美观照的发生,主体需要具有审美观念和审美感觉,不被种种实用的、功利的观念所占据;客体必须是可以被感知的实际的对象,具有丰富的美的潜能.这两个条件总体来说就是要求:主体要心“虚”,客体要物“实”(具有实在形象);虚以待物,实可入心,虚实综合作用便发生了旅游审美观照.旅游审美观照发生的过程就是主体的拟物化以及客体的拟人化的生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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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 审美观照 哲学 |
A Philosophical Analysisof the Occurrence Conditions of Tourism Aesthetic Contemp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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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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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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