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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判例制度的历史承继与当代反思
引用本文:赵青娟.传统判例制度的历史承继与当代反思[J].攀登,2023(4):124-131.
作者姓名:赵青娟
作者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唐代国家治理中的法律机制及当代价值”(21XFX016)阶段性成果;
摘    要:判例是司法活动的产物,在东西方司法实践中,判例制度不断演进反映的是不同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民族特性。但长期以来,学界对判例制度存在一定的误解和偏见,言及判例即归于西法;言及判例法必谈及英美法系,殊不知成文法体系的进步离不开判例对规则的总结和完善。在当代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中,“同案同判”成了价值目标体系中最核心、最基本的环节。纵观历史,判例制度从西周开始萌芽,历经秦汉发展,至唐代改革,再经宋代以后判例制度的普遍适用,历经千年起起伏伏,但始终未曾消失。故,本文从历史承继和当代反思的层面中,就当代判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做深入探讨和研究。

关 键 词:判例制度  历史承继  当代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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