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程序的救济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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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志伟.小额诉讼程序的救济机制[J].神州,2012(33):167-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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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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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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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额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举措,就增设这一制度而言,应当说几乎没有争议,但是实行一审终审方式,尤其是是否应当对小额诉讼程序的救济机制作出必要的规定,存在很大争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小额诉讼程序作了一审终审的规定,在最大限度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优势的同时,应充分注意对其内在程序缺陷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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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额诉讼 天然性缺陷 一审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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