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九世纪岭南乡约的军事化——中英冲突的一个区域性结果 |
| |
引用本文: | 杨念群.论十九世纪岭南乡约的军事化——中英冲突的一个区域性结果[J].清史研究,1993(3). |
| |
作者姓名: | 杨念群 |
| |
摘 要: | 一、社会动荡与乡约格局的畸变“乡约”做为一种区域性的基层教化组织形式,历来均以儒教的精神感化为其运作的核心功能。“乡约”制度形成之初,基本遵循蓝田吕氏兄弟制订的约文“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有善则书于籍,有过或违约者亦书之”。多少带有民众自发聚合的契约性质,一些地方绅士也往往以“乡约”的纯粹教化精神做为区别于世俗吏治的主要标帜。清初,一些上层统治者开始以宣讲圣谕的形式强行介入“乡约”的传统组织,使其正式转型为吏治的附属机构,乡约的纯粹教化功能发生了畸变。“乡约”性质的转变固然与“吏治”原则对基层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