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顿号的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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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滨久.小议顿号的省略[J].巴蜀史志,2013(6):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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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滨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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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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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顿号“、”,属于标点符号中的点号之一种。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之4.5.2指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用顿号。例如:a1亚马孙河、尼罗河、密西西比河和长江是世界四大河流。b)正方形是四边相等、四角均为直角的四边形。”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拟定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顿号一条中指出误用的六种情形,其中之一是,“在一些题序后面误用了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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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 顿号 《标点符号用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 出版工作者协会 省略 密西西比河 并列词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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