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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编委会印发《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
作者单位: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摘    要:为加强全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省地方志编委会制定《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对全省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管理、整理利用、报送以及信息工作等进行了规范。《规定》已于2008年1月7日印发,从2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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