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遗嘱中的家教精华——以郑观应《香山郑慎余堂待鹤老人嘱书》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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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嘱书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历史名人在人生的"穷途末路",往往都留下遗嘱,对子女后辈加以训诫,如刘备、诸葛亮、孙中山、鲁迅等不一而足。但是在遗嘱中以大量笔墨、全面系统的推行家教者,郑观应当首屈一指。1914年,7岁的郑观应"在向招商局提出辞呈的同时,还正式拟定了一份罗列详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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