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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发佈指示切实保护古文物建筑
摘    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保护古文物建筑,曾于七月六日向各大行政区及华北五省二市人民政府发出指示。指示(政文董字三十五号)指出:各地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之文物建筑,常有棄置拆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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