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地法》开始实施的时间 |
| |
引用本文: | 杨玉圣.关于《宅地法》开始实施的时间[J].世界历史,1986(2). |
| |
作者姓名: | 杨玉圣 |
| |
摘 要: | 《宅地法》是南北战争期间由美国联邦政府颁布和实施的一项有重大影响的土地法案。马克思曾高度评价它是当时美国国会所制定的“一系列重要的法令”之一。然而,说来不无可惜,国内有关著述迄今就这一重要法令开始实施的时间问题,仍存有种种模糊不清的说法。例如,有的学者写道:“《宅地法》规定:……从一八六三年六月一日起,只要缴纳十美元的登记费,就可以从国有土地中领取一百六十英亩的土地……”。(着重号系笔者所加,下同)“186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