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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朝对东北边疆各族的管理体制
引用本文:刁书仁.论清朝对东北边疆各族的管理体制[J].史学集刊,2002(4):30-36.
作者姓名:刁书仁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扬州,215000
摘    要:清代对东北边疆各族的管理体制分为四种。驻防八旗制是清廷统治东北地区的主要管理体制,以八旗满洲为主体.也包括汉、蒙、索伦、达斡尔、鄂伦春、赫哲和锡伯等族。管理汉族民人的体制是州县制.主要在奉省,其次为吉省.咸同以后黑省也渐设民户州县。对在黑龙江下游、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以及滨海和库页岛辽阔边疆地区分散居住的赫哲、费雅喀、奇勒尔、鄂伦春、恰克拉、库页等少数民族.则实行姓长制。辽东西段柳条边和吉林新边以西及其以北的蒙古游牧区实行的是以八旗制为基础、又保留蒙古固有特点的盟旗制。

关 键 词:驻防八旗制  州县制  姓长制  盟旗制
文章编号:0559-8095(2002)04-0030-06
修稿时间:2002年3月15日

On the Administration System Toward the Peoples of the Northeastern Frontier in the Qing Dynas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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