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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所谓的“汉人”、“南人”
作者姓名:吴宏岐
摘    要:<正> 元朝有所谓四等人制度,其第三、四等分别称为“汉人”和“南人”。“汉人”系指淮河以北原金国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高丽人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四川两省人也属汉人的范畴;“南人”则指原南宋境内各族人(主要是汉族人)。“汉人”、“南人”之称本起自金人,唯其具体含义与元人颇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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