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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的土官制度
摘    要:朝鲜职官分京官职、外官职、土官职三大类。土官是由本地人出任的协助军政主官处理地方事务的官员,亦分东西两班,其品级被限定在正五品至从九品范围,地位又逊于相同品级的京官和外官。朝鲜开国时,土官仅设立在济州、平壤府和永兴府3地,世宗为防御建州女真和充实新置府州实力,在鸭绿江和图们江南岸大量增置土官,其后历经调整,土官仅分布于永吉道和平安道12地府州。土官不由科举,依据才能、功绩等多种途径选拔,经本地军政主官拟差,再由吏曹或兵曹承王旨差下除授。土官仕满固定任期后可由低品向高品迁转,亦可因才干卓著转为京官或外官。比较可知,朝鲜王朝土官制度主要体现国家权力秩序结构中的层级支配性,与明清中国的土司既有相似之处,差别亦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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