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解析秦汉徭役制度的几个概念——事、算与事算
摘    要:事、算与事算的含义,在出土的计类文书中基本相同。事的本义是役使,从役使的客体论即事于国,服事于某种义务。算作为计征赋税的一个计算单位,可以算人,也可以算物,依算征收的人头税称赋钱、算钱,民间或称"算赋"。事算即服事于"算"的义务,在县、乡统计赋钱的年度计簿中指的是算钱。《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应是为上计准备的各种统计数据的底本或草案,其中的"定事口"指的是符合缴纳口钱和算钱的口数,也表示在事口中实际缴纳口钱的口数;"凡筭"指符合缴纳算钱的口数,包括复算和事算人口;"定事筭"即实际缴纳算钱的口数。走马楼吴简"嘉禾四年小武陵乡吏民人名妻子年纪簿"的户计简是为征收"更口筭钱"而编制的最基础账簿,其中,"凡口〇事〇筭〇事〇"的书写格式在口径上与《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是统一的,但在时态上属于未完成时,"口〇事〇"的"事"指的是应当缴纳口钱(大口钱和小口钱)和算钱的口数,"筭〇事〇"的"事"即"事筭",指的是应当缴纳算钱的口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