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鼎·艾则孜与新疆“十二木卡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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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坤静.赛福鼎·艾则孜与新疆“十二木卡姆”[J].百年潮,2006(10):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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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坤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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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1月25日,流行于新疆喀什地区维吾尔族人中、由十二套大曲组成的维吾尔乐舞的总汇——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和代表之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喜讯传来,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欢欣鼓舞。此时,人们不禁油然想起了长期以来为保护和传承“十二木卡姆”艺术而作出杰出贡献的赛福鼎·艾则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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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华民族文化 喀什地区 “十二木卡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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